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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指标申报及2021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作者:时间:2024-08-16点击数:

渭职院发〔2021〕54号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落实部门预算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修订稿)《渭南职业技术学院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一)编制内容

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学校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部门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纳入学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不单独设定。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学校依据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3.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学校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二)编制要求

绩效目标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突出部门履职任务,体现核心产出和效果;二是绩效指标定量细化,量化数据易于获取。不能以量化形式反映的指标,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三是指标值的设定应参考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绩效标准,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避免设立过高或过低。

(三)编制办法

绩效目标的编制,主要包括设定绩效总目标、制订绩效指标、确定绩效指标值。

1.设定绩效总目标。绩效总目标应当反映项目或部门预期的效益。项目支出绩效总目标可根据立项依据、项目用途等设定;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可根据学校职能、事业发展规划、下年度工作任务等设定。长期绩效目标要符合学校的战略目标,并与年度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2.制订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总目标可分解为多个子目标,每个子目标对应一项或多项绩效指标。绩效目标的设定要结合绩效指标框架,选择适合项目特征或学校实际的各分级指标。

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能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项指标。二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细化,其中,产出指标包括部门基本职责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效能指标包括预期达到的工作效能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发展影响等;满意度指标包括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的满意程度。三级指标根据每个二级指标对应的具体工作任务和效果进行细化。

对于保障运行类项目,应当主要明确产出指标;对于事业发展类项目,应当同时明确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对于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应当从职责履行方面反映产出,从履职效果方面反映效益。

3.确定绩效指标值。绩效指标值是指用量化的标准、数值或比率来表示预算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应当与绩效指标逐一对应,通常用相对值或绝对值表示,填报绩效指标值时,应当同时明确绩效标准。

绩效标准是设定绩效指标值时的依据或参考,一般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以及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标准等。其中:计划标准指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行业标准指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历史标准指近几年的历史数据。

(四)编制步骤

1.各预算执行部门按照一个部门一个目标表的原则,编制《2022年度预算支出绩效指标基础表》(附件1)、《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2022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按其职能及资金性质组织编制。学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由计划财务处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预算资金安排情况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编制。

2.各预算执行部门在规定时间(按照2022年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进度)通过渭南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录入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并将《预算支出绩效指标基础表》作为附件添加到系统里。

3.财政部门通过渭南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从绩效目标填报要素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细化量化,是否明确清晰等方面,对2022年度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整性进行审核。

4.各预算执行部门根据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在规定工作日内(3个工作日)进行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绩效目标将随同年初预算一同下达,并作为次年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的依据。

(五)预算绩效指标编制说明

预算绩效指标设置可参照《预算绩效管理指标库》(附件6)相关内容。

二、2021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一) 绩效评价内容

2021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基本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1.基本支出绩效评价,是对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学校正常运转保障程度的评价。基本支出绩效评价,纳入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不单独进行。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是对学校依据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产出和效果的评价。

3.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对学校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总体产出和效果的评价。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以项目支出为重点,主要评价财政拨款项目,以及金额较大、对学校事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自主安排项目;同时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对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方式

绩效评价分为部门自评、学校评价和财政评价三种方式。

1.部门自评是指二级学院(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对本部门预算支出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二级学院(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对象根据工作需要,优先选择部门承担的纳入市级年度考核、学校年度考核重大改革发展项目,随机选择一般性项目。原则上以3年为周期,实现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

2.学校评价是指指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和实际需要,对相关预算执行部门或预算归口管理部门的预算支出实施绩效评价或再评价,以及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对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

3.财政评价是财政部门对学校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象是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学校整体支出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出台项目支出情况,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的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步骤

1.计划财务处研究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评价工作。方案主要包括:部门概况、评价思路和过程、评价实施计划、评价时间及主要工作安排等。

2.收集绩效评价相关数据资料,并进行现场调研、访谈和社会调查等工作。计划财务处召集被评价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和其他评价方法中的一种或多种,全面分析研究,确定评价重点。

3.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各二级学院(部门)在对本部门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和学校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计划财务处会同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归口管理部门编写学校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报告内容包括:部门概况、评价工作基本情况、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部门主要绩效、存在的问题、相关建议等。评价报告出具后,计划财务处督促相关二级学院(部门)按要求整改,并提供整改报告,确保整改意见落实到位。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二级学院(部门)以后编制预算、申报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

预算执行部门及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将所负责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本二级学院(部门)年度工作的必要公开事项,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财政部门将根据管理需要,选择部分部门或项目开展预算支出绩效再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调整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预算绩效评价其他事项

1.本方案中涉及的评价指标,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

2.在评价期内,二级学院(部门)涉及严重违反财经法纪案件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暂不进行评价;二级学院(部门)涉及严重违反财经法纪案件已经处理的,直接评价为差级等次。

三、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内容

项目支出绩效自我评价指标分为三级,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三个方面的内容。二级指标中,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工作效能、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三级指标根据每个二级指标对应的具体工作任务和效果进行细化。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的权重由各预算执行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分值应在评价方案中明确。原则上一级指标权重设置为: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5%、满意度指标15%。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方法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三档:达成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每个档次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预算执行部门按照预期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合理确定分值。

(二)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

1.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内容

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指标分为四级,其中,一级指标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个方面的内容。二级指标中,项目决策包括项目立项、目标设定、决策过程和资金分配;项目管理包括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项目绩效包括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三级指标根据每个二级指标对应的具体工作任务和效果进行细化,在三级指标下根据需要可设四级指标,如项目产出指标细化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等。

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的权重由各预算执行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分值应在评价方案中明确。原则上一级指标权重设置为: 项目决策20%、项目管理25%、项目绩效55%;其中,项目绩效二级指标权重设置为: 项目产出50%、项目效益35%、满意度15%。

2.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方法

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说明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说明见《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4-1)、《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表》(附件4-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附件4-3)。

四、2021年度部门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办法

(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1. 部门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内容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分为三级: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能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项指标。二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细化,其中,产出指标包括部门基本职责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效能指标包括预期达到的工作效能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发展影响等;满意度指标包括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的满意程度。三级指标根据每个二级指标对应的具体工作任务和效果进行细化。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的权重由各预算执行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分值应在评价方案中明确。原则上一级指标权重设置为: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5%、满意度指标15%。

2. 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方法

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三档:达成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每个档次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预算执行部门按照预期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合理确定分值。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

1. 部门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内容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衡量预算部门 (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主要从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资源配置、资产管理水平、运行成本控制情况、履职效能实现情况等方面,设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四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部门决策类、部门管理类、部门绩效类三个部分。

(1)决策类指标。是针对部门预算配置而设置的评价指标。包括目标设定、决策过程和资金分配等内容。其中,目标设定指标细化为依据的充分性、目标的合理性和指标的明确性等;资金分配指标细化为分配依据、分配结果、“三公经费”变动率和重点支出保障率等。

(2)管理类指标。是针对部门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情况而设置的评价指标。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内容。其中,预算执行指标细化为预算完成率、支出预算执行率、支出预算调整率、结转结余率和公用经费控制率等;预算管理指标细化为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预算信息的公开性和基础信息的完善性等;资产管理指标细化为资产管理规范性和固定资产利用率等。

(3)绩效类指标。是针对部门履职效益而设置的评价指标,二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细化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细化为工作效能、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细化为在校生满意度、毕业生满意度、教职工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社会满意度等指标。

绩效类在三级指标下根据需要可设四级指标。其中,产出指标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四级指标参照“双高” 计划 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10类指标,具体包括党建及内部治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教学资源建设、教材与教法改革、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实践教学及技术技能培养、实训基地及技术技能创新、校企合作与国际交流、校园信息化建设、社会培训及服务等。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指标的权重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及部门 (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分值应在评价方案中明确。一级指标权重暂时设置为: 部门决策类20%、部门管理类25%、部门绩效类55%;其中,部门绩效类二级指标权重设置为:产出35%、效益指标20%、满意度指标15%。

2. 部门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方法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综合指标评价法、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因素分析法、调查法等,可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及项目特点,采取一种或多种评价方法。

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一般设置为100 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 分为优、80(含)-90 分为良、60(含)-80 分为中、60 分以下为差。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说明

2021年度部门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说明见《2021年度部门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5-1)、《2021年度部门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表》(附件5-2)、《部门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附件5-3)。

附件:1.预算支出绩效指标基础表(2022年度)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2年度)

3.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2年度)

4-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1年度)

4-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综合评价表(2021年度)

4-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5-1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1年度)

5-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综合评价表(2021年度)

5-3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6. 预算绩效管理指标库(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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