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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作者:计划财务处时间:2014-06-18点击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贷款对象和条件

    在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或协议;

    4、已支付了不低于所需资金量30%的首期预付款;

    5、同意按照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贷款担保;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月还款额

    1、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建)房屋价格(或抵押物价值)的70%,最多不超过30万元。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20年。

    3、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4.00%,5年以上年利率4.50%。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一月一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4、月还款额:月还款额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收入的30%~50%。

贷款资料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资料》,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个人资料

    1、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

    3、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

    4、借款人婚姻证明;

    5、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附工资卡复印件,并打印近三个月工资卡清单凭条);

    6、借款人及配偶近期2寸照片各一张。

    二、购(建)房屋资料

    1、购(建)房合同;

    2、购(建)房缴款凭证;

    3、购买现房的出具房产证(贷款受理时限自房产证发放之日起12个月内,含过户的二手房房产证);购买期房的出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建设部门的售(建)房批文、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筑业资质证书。以上个人资料和房屋资料交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A4纸加盖原件持有单位公章。

贷款程序

    1、申请受理:申请人持填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资料》和原件,到购(建)房屋所在地的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的管理部咨询办理申请。

    2、贷款审查: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10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给予贷款的意见。

    3、签订贷款合同: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经审贷会审批同意的申请人开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申请人到委托银行办理借款合同手续。

    4、贷款发放:受委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贷款资金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贷款担保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必须提供贷款担保。贷款担保形式有抵押、质押、保证担保三种,借款人可选择下列形式其中之一:

    1、抵押:以现房房产作抵押的,提供《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以所购期房房产作抵押的,提供《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并附加房屋建造单位阶段性保证担保;

    2、质押:提供国债券及金额,银行存单及金额等;

    3、保证:提供保证人《住房公积金联保承诺书》及保证人身份证。

    抵押贷款所需费用:

    1、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收取抵押登记费;

    2、公证机关收取合同公证费。

贷款偿还

    1、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2、还款满一年后可申请提前还款,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本息或部分提前还款。部分提前还款只有三次,每次部分提前还款金额不低于一万元。

郑重承诺

     借款申请人的贷款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经审贷会审批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办结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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