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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财政局渭南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
2016-10-28 10:05  

(渭财发〔2016〕15号)

市级各部门、单位,华山景区管理委员会:

2012年11月,财政部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要求单位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切实防范和管控经济活动风险。从我市实施情况看,还存在执行不力、进展不平衡、个别单位财务工作混乱的现象。为了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提高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治理水平,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现就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成立渭南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内控实施推进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市审计局主管局领导、市财政局主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另文印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科。

市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落实内部控制规范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切实加强对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专门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推进工作实施到位。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织社会力量成立专家指导小组。各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聘请指导小组专家参与、指导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

二、精心实施,狠抓落实

1.制定方案。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单位的经济活动开展情况和管理现状,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和业务环境,对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规定和要求,从预算业务控制、收支管理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资产管理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合同控制等方面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查漏补缺,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规范整改方案。2016年3月底前将方案报送市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

2.扎实整改。市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内部控制规范的统一要求,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营造“人人学内控、人人用内控、个个受约束”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单位现有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管控措施,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内审、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形成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手册》,在2016年4-7月底前建立起覆盖单位全部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现内部控制的常态化。

3.自我评价。市级各部门、单位要开展内控体系的有效性评价,2016年8月底前将自我评价报告,报送市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自2017年起,市级各部门、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经济风险评估,向单位领导班子提交书面风险评估报告。单位接受审计部门审计时,应当提交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协同推进,强化督查

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指导监督。财政、审计部门要建立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协调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分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逐步将各单位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并作为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2016年9—12月底前,市财政局、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市级各部门、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贯彻实施推进不力、未建立有效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单位,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列入审计与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

各部门、单位在建立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市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人:王仲武

联系电话:2100330

 

 

                                             渭南市财政局 渭南市审计局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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