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医疗卡办理流程:
新参保同志持劳人局调入函→到学院人事处开具新调入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审批单→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审批单在学院计财处社保办注册→在指定照相馆照身份证专用照片→由学院社保办上报市医保处→医保处制卡制作情况可通过咨询12333电话转入人工服务了解→制卡完结后社保办通知本人领取医保卡→持卡者本人到定点药店或银行激活原始密码,设自己专用密码方可正常使用。
注:医保卡个人帐户上费时间:每年3月5日至4月15日。
个人账户上金额根据当年元月份职工工资表和医保处提供的渭南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积数计算, 35岁以下(含35岁)按本人参保工资积数的2.5%划入,36岁至45岁按本人参保工资积数的2.8%划入,46岁至退休前按本人参保工资积数的3.1%划入,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费的4.3%划入。如本年度卡上费用没消费完,自动累积到下年度,按银行活期利率计息累计。
二、职工住院办理流程及结算办法:
1、因病情需要,在渭南市辖区住院的职工,由本人持医保卡在渭南市医保处指定医院直接结算,市医保处不再办理报销业务;
2、因病情需要,需在渭南市辖区以外住院的职工,个人持定点机构(二级公立机构)开具的转院审批单,去市医保处备案,后持转院审批单和社会保障卡去西安协定医院(省人民医院、交大一附院、交大二附院、唐都医院、西京医院)就医,直接在所在医院结算,市医保处不再办理报销业务;
3、因病情需要,需在西安市武警医院、省肿瘤医院、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省结核病防治医院、长安医院、西安高新医院、省中医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省妇幼保健院、西安市航天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等定点医院就医的职工,持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转院审批单,住院完结后,持住院相关资料和个人医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学院社保办,由社保办在市医保处办理报销手续,完结后由市医保处根据个人提供的医保卡复印件账号,将报销的金额打入个人医保卡银行系统。
学院社保办办公地点:行政楼223室
联系电话:0913—2362152
计划财务处
201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