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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运行指南
2014-06-09 10:57 计划财务处 

二、经济合同运行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渭职院发〔2012〕4号)的规定,加强经济合同会签运行管理。

2.合同运行审批手续办理完结后,由项目承办部门送计划财务处编号备案,并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合同文本签字后,交党政办公室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3.正式签订的经济合同,学院应持有三份:一份留项目承办部门作为项目执行的依据;一份交计划财务处作为办理收、付款结算的依据;一份连同《经济合同运行审批单》一并送交党政办公室存档(另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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